2月13日,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在云南海埂会堂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云南省委、省政府
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
坚定不移把中药材产业
作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明确提出
“把云南中药材产业培育成世界一流的现代产业”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作为中药材产业工作专班的牵头单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
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级相关部门
对中药材从种苗到种植
从加工到交易全链条进行了梳理
根据各环节的公益性、社会性、外部性
出台了一系列财政支持政策
以财政投入为引导
为中药材产业注入“强心剂”
省财政八个方面支持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起来看
一是种业先行,筑牢根基
一方面将大力支持推进药用植物新品种创新和种质资源开发,对推广种植5000亩以上的药用植物新品种,每个品种给予30万元的财政补助,对“云药之乡”建设成效突出,考评居前10位的单位每个奖励10万元;另一方面,将重点支持集中连片大宗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可达1000万元。
二是规范护航,稳健发展
将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支持力度,省级科技特派团每个团可获得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云药之乡”与省级人才(团队)结对帮扶,每年将给予20万元经费保障。同时,省级财政将每年选取20个通过GA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评价且种植面积达标的主体,分别给予50万元的奖补。
三是设施升级,增产增效
在设施化提升方面,省财政将对新增设施农业资产性投资达标的经营主体,按投资额的5%—10%的比例予以奖补,对新增设施农业贷款的经营主体按不高于同期同档次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70%同时不超过2%的贴息比例予以贷款贴息。
四是加工赋能,延伸链条
省财政将重点通过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支持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产地初加工工艺提升及应用,统筹涉农专项资金支持中药材产地初加工项目,统筹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等支持中药材精深加工项目,在积极争取中央产业融合项目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药材产业项目。
五是拓展市场,畅通渠道
省财政将加大商贸流通等资金统筹力度,重点支持以昆明市、文山州为药材区域交易辐射中心,以大理州、昭通市等为主产地交易市场及景洪市、瑞丽市等4个中药材进口口岸交易市场的“1+N”市场交易体系建设,包括现代化高标准中药材交易市场、仓储中心项目建设。其中,对于数智化交易仓将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财政奖补。
六是三产融合,协同共进
省财政将通过项目支持、资金奖补等方式,支持各地因地制宜用好用活各项财政补助资金政策。如对符合条件的新中药品种,省财政将对研发费用按20%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同时,积极支持构建完善联农带农富农长效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红利。
七是品牌塑造,提升价值
一方面,将实施中药材标准制定补助,对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修订且新公开发布总数在20个以上的,将给予研究单位每个10万元,最高500万元的补助;另一方面,将支持省与州(市)联动,省级立足“云药”区域公共品牌、各地结合本地优势特色中药材品种打造本地特色优势品牌。
八是金融保险,保驾护航
将支持各地自主开展中药材种养殖特色保险,并按规定对各地保险保费给予补贴。同时,将积极支持省农担公司以信用担保为主开展相关担保业务,对中药材产业收取担保费最高不超过0.8%,对构建“政担”风险分担机制的县(市、区)相关中药材的政策性贷款主体不收取担保费,省财政按规定对这部分未收取的担保费给予全额补助。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会同
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
专家技术人员研究制定了
《云南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2025—2027年)》
(以下简称“《区划》”)
于2024年12月31日以省农业农村厅
省科技厅等部门联文印发实施
《区划》分四个部分
明确总体要求、区域布局、种养模式和主要措施
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
《区划》以科学道地、政策合规、市场导向、动态调整为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特色发展,生态引领、绿色发展,市场主导、融合发展,品牌驱动、规范发展,科技支撑、创新发展,通过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持续做优做强“十大云药”、“十大健康资源”等云南道地特产药材,推动中药材资源、品种、种业、种植、产地初加工协同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生态种植养殖模式更加丰富,规范化、专业化和绿色化水平持续提升,原料端对云南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更加明显,产业地位更加稳固,国际国内市场供给、支撑和引领能力不断增强,中药材种植养殖规模稳定保持全国第一,建成全国、全球最重要的高品质中药材产区。同时,《区划》规划3年改造提升中药材资源圃(库)8个、建设良种繁育基地88个、认定GAP基地144个、改扩建及新建产地初加工点(趁鲜加工)250个,建设国家级种质资源圃1个、省级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平台1个。
第二部分,划定区域布局
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优势和中药材产业基础等条件,以州(市)为单元,按照滇中、滇东北、滇东南、滇西南、滇西北五大片区进行中药材区域种植养殖布局。
根据自然地理特征、种养现状、发展优势与未来潜力等,按照重点品种和特色品种进行主要品种布局;其中,重点品种以“十大云药”、云南“十大健康资源”,以及种养规模、产量、产值与发展潜力等有明显优势的道地药材为主;特色品种以特点鲜明、优势明显、供求紧缺的区域性特产药材为主。通过区划,共规划发展了4类50个主要中药材品种,并细化到各县(市、区)。
第三部分,创新种养模式
《区划》按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稳定种养规模要求,探索创新提出“林下、园地、一般耕地、一院四边”4种生态复合种养模式,科学合理扩大非农用地种植规模。
一是林下中药材。充分利用全省7000多万亩林地空间,发展林下中药材立体种养与仿野生种养。
二是园地中药材。充分利用全省3000多万亩园地空间,发展园地中药材生态协同种养。
三是一般耕地中药材。合理利用一般耕地,发展粮药协同种养殖。
四是一院四边。结合绿美乡村建设,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充分利用农户庭院、田边、地边、沟边、路边等条件,在重点产区发展小分散、大集中的“一院四边”种养模式。
第四部分,落实保障措施
一是做强种业支撑。推进现代化、产业化多途径育种体系建设,提高良种覆盖率,组建新品种评审认定委员会。
二是做好绿色种养殖。加快推进林下、仿野生、间套轮作等绿色生态种养殖,加快绿色、有机、GAP基地建设和可追溯标识运用。
三是做精产地加工。加强产地初加工(趁鲜加工)基础设施条件建设,提升产地加工能力和水平,培育壮大一批产地初加工(趁鲜加工)企业。
四是做实服务体系。加强创新中药材现代产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兼顾稳定性需求与保护性需要的中药材原料收购体系。
记者:《云南中药材种植养殖区划(2025—2027年)》有什么特点?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
来源:云南省网上新闻发布厅
编辑:秦建佳